时间:2014-07-29来源:
2014年7月29日,召陵区召开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屈钦贤,副主任刘传根、王耀堂、彭桂琴、付建国、闫湛效及16名委员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学勤、区人民法院院长滕宝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郁孟喜,区林技站站长陈海波、区消防大队负责人宋炳文,各镇人大主席团主席、街道人工委主任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学勤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和关于生态林业建设情况的报告。
图为召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学勤作有关工作情况报告。
图为召陵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消防法》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发言。
图为召陵区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现场。与会人员对政府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和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草案)进行认真讨论审议。
会议作出了漯河市召陵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决议》和《关于生态林业建设情况报告的决议》。
召陵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李彦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