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3-14
各二级学院、各位老师:
一、资助原则
申报科普创作选题符合国家宣传出版方针,坚持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和实用性原则,重点扶持原创、创新、有时代特色的科普出版物,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有助于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科学观点准确、完整;创作手法和表现形式独特,语言生动流畅、富有特色和感染力;对一线科技工作者、科普传播人、科学家参与的科普创作选题,青年科普创作积极分子的创作选题给予重点关注。
二、资助范围
主要用于自然科学领域,原创类及首次翻译引进类科普创作选题,包括科普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
2022年度重点资助方向:
聚焦国家科技前沿及重大需求,围绕人民生命健康、可持续发展等重大题材,解读“十四五”时期”国家科技、科普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充分反映基础科学、应用科学、学术资源等方面的重要成果,有助于提升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科普作品。
下列情况暂不属于资助范围:
已经出版的出版物和已接受其他渠道资助的选题不重复资助;学术专著、教科书、教学辅导书、宣传册、操作说明书;图片或摄影集;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情况的出版单位所申报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管理水平,具备完成资助项目的能力和水平。选题内容健康向上,不得违反我国宪法和法律。
2.我校限报2个资助项目(含联合申报项目),并且只能承担1个资助项目。申报人有未结资助项目(含联合申报项目)时,不得申报新的资助项目。丛书或其他介质成套出版物按一个资助项目申报;列入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和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的科普出版项目可优先申报。
3.联合申报资助项目,应当明确主申报单位和其他申报机单位及各自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和责任,主申报单位应当是项目的主承担机构。
4.申报选题须列入出版社年度出版计划,原创科普图书已完成80%或以上的创作内容;翻译类科普图书已完成80%或以上翻译内容;音像电子出版物科普创作选题须提供完整的作品策划方案和能够据以判断项目总体质量的样片。翻译类选题须已取得汉译出版权,并提供原作者简介、翻译者简介以及引进出版对国内科普创作出版的借鉴价值的内容说明。
四、工作流程
(一)申报受理时间
我校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9月20日。
(二)材料申报
申报个人于申报受理时限内提交《2022年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普资源开发创作出版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1.图书提交:图书目录、图书出版协议、图书试读章节、附属封面(样例)。
2.音像电子出版物提交:光盘(优盘)目录、光盘(优盘)出版协议、试读片断、知识点、技术路线图、光盘(优盘)封面(样例)。
3.纸质版一式3份,A4纸打印,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时通过电子邮箱报送PDF盖章版和Word版本。报送至kyckyk@163.com。
(三)评审程序
省科协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项目资助单位。
(四)资助拨付
省科协通知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河北省科协科普资源开发创作出版资金资助项目合同书》,办理相关资助手续。资助经费4—10万元,原则上在申报当年发放。
(五)结项验收
1.验收时间。受资助选题应于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接受项目结题验收。
2.受资助选题成果标注。科普图书须在出版物封面正面注明“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普资源创作出版资金资助”字样。科普电子音像出版物须制作成光盘(优盘),在光盘(优盘)封面正面和出版物适当位置注明“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普资源开发创作出版资金资助”字样。
3.成果交付。资助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向省科协科普部报送资助的成果100本/套(图书或光盘),申请结项验收。
4.成果验收。省科协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资助项目成果进行评定、验收。验收通过后发放《科普资源开发创作出版结项证明》。未通过的提出改进意见,性质严重的收回资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