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7-07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国竞彩网科技创新重要论述,落实《河北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冀政办字〔2021〕141号)重点任务部署,根据《引智及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社〔2022〕37号)和《河北省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管理办法》(冀科专规〔2019〕5号),现组织进行2023年度外专引才引智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战略思想为指导,坚持"四个面向",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汇聚引智创新资源,引进各类高素质外国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搭建集引进、研发、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功能为一体的引智创新平台,培育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推动人才、技术、项目、成果之间的互联互通,加快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与人才链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外国专家在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中的突出作用,加快改变我省科技"基础弱""底子薄"局面,攻克"卡脖子"技术瓶颈,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贡献。
二、重点支持领域
以"高精尖缺"为导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提升价值链,大力引进重点领域内各类急需的外国专业技能型人才和创新人才,开展全链条攻关,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提升核心产业竞争力,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一)战略科技发展
围绕国家和省重点研究领域、重大研发任务、重要技术需求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引进从事前沿基础研究、科技产业创新、工程技术创新的外国专家,支持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从事探索性、原创性研究,具备在核心技术领域实现突破的外国专家项目。
(二)产业技术创新
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引进外国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加快培育新兴技术和产业,重点支持在量子通信、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工业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新装备等相关技术领域中发挥突出作用的外国专家项目。
(三)社会与生态建设
面向生态环境需要和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绿色低碳技术攻关,聚焦碳达峰碳中和技术需求,促进减污降碳技术转化推广和应用示范,支持引进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强技术成果、实践经验丰富的外国专家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气候变化技术攻关,低碳工业流程再造,清洁生产技术等行业领域项目。
(四)教育与科技国际交流合作
加大教育与科技国际交流合作力度,深化"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建立双多边科技教育合作,聚焦基础科学与应用研究领域,加强原始性创新能力,完善学科布局,培育和支持新兴交叉学科,搭建国家科技教育交流平台,支持能够解决当前重点学科建设关键问题的外国专家项目。
(五)生命健康与生物安全研发
以我省生物技术、药物研发、高端医疗器械、康复辅具发展技术、疾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与健康问题与需求为导向,重点支持疾病防治重点研究、化学药及高端制剂、新一代生物技术药物、医疗器械和康复辅具等关键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病原检查预警研究、智慧医疗等方面的外国专家项目。
(六)农业与农村发展
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关键核心攻关,引领智慧农业技术转型升级,围绕耕地质量提升、智能农机装备研发、现代化牧场绿色生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重点支持粮食作物、特色作物、水产等新品种选育及繁育技术研究,加强生物育种技术研发,支持引进能够引入国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查技术、先进生产经营方式,推进我省种业创新体系建设,提升种业核心竞争力的外国专家项目。
三、专项项目类别
(一)省级引进国外智力项目
引进国外智力项目是指项目单位通过引进外国人才智力来我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咨询、产品研发、学科建设、学术交流、成果转化、管理服务等活动,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予以资金支持的项目。
(二)引才引智创新平台
引才引智创新平台是指已与外国高层次人才建立引进机制,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并已取得专业性、公益性等方面相关科研成果的平台,
外专引才引智项目优先支持诺贝尔奖(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等国际重要奖项获得者和世界发达国家院士及其团队。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年,执行起始时间不得早于2023年1月1日。
四、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省级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和搭建"引才引智创新平台",填补我省科学技术空白,所引进的国外先进技术,进一步优化技术产业链,打造科技人才链,完善成果转化链,突破技术瓶颈、攻克技术难关,带动全省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省级引进国外智力项目"财政资金支持额度10-20万元,"引才引智创新平台"财政支持额度为20万元。项目申报后,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需签订项目任务书,项目实施完成后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和验收工作。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条件
省级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或者河北省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引才引智创新平台申报单位应为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或者河北省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本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等单位。申报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申报单位和项目成员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行政机关公务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属于本年度重点支持领域,技术上能够代表本行业在国际上的先进水平,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在我省具有推广价值且具有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目标明确。
(二)项目外国专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职务的专业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人才;
4.河北省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三)其它要求
1.申报单位聘请同一外国专家的,本年度不得同时省级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和引才引智创新平台。
六、其它事项
申报人认真做好如下准备工作。一是填写《2023年度河北省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申报书》(附件1)或《2023年度引才引智创新平台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采用A4纸单面打印、简易装订、一式三份;二是项目评审时,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PPT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内容包括:基本概述、主要内容及任务、绩效目标、实施举措、经费预算、保障措施、风险防控措施及成果转化等;三是电子版申报材料(含申报书、答辩PPT等)刻录光盘。
请申报人于2022年8月9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科研处邮箱kyckyk@163.com,纸质申报书及光盘与2022年8月11日当日上午9点-11点报送科研处A518室。
联系人:贾慧慧、张鑫
科研产业处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