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09
各二级单位:
为推动我省建设行业科技进步,促进建设事业发展,经研究,河北省土木建筑学会组织2023年河北省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奖评选,我校受理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年4月30日之前评价(鉴定)、评审和验收的建设行业科技成果及技术标准均可申报。
二、奖励等级
河北省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奖分为一、二、三等奖。
三、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奖励的项目已在科技管理部门进行了成果登记;不得重复报奖。
(二)申报奖励的示范工程,需在工程名称后注明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科技示范工程。例如:“XXX大厦(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XXX道路(科技示范工程)”。省级工法申报奖励的,需同时提供工法关键技术评价(鉴定、验收)证书。
(三)技术标准(含规范、规程)申报奖励的,需颁布实施5年以内(2018年1月1日后实施)且现行有效;需由第一主编单位牵头申报,申报单位不超过5家;申报单位和人员排序原则上与标准(含规范、规程)印刷版一致。
(四)申报项目使用统一的《河北省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奖励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申报项目的所有资料须打印或打印后复印,《推荐书》及全部附件装订成册,一式3份,其中全红章1套(同时提供推荐书及附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yckyk@163.com)。《推荐书》主要完成人名单应与评价(鉴定、验收)证书相一致。
《推荐书》及“推荐参加省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奖评审项目一览表”见附件。
请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计划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4187671
科研产业处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