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08
各二级学院(系、部、处):
按照学校2023年度工作要点并结合学校科研管理工作实际,现发布《2023年度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揭榜”项目清单》。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组织好“揭榜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总体要求:
项目应依托明确的应用背景,与我校的学科建设、学术团队建设以及其他科研业绩管理等重要考核内容相契合,符合学校长远发展规划,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二、项目清单及指标分配:
1.本次征集的项目共2项:
序号 |
项目清单 |
项目负责部门 |
责任人 |
||
1 |
科研工作量考核计算系统研究开发项目 |
科研处/刘晶磊 |
2 |
科研成果及其转化信息共享平台研究开发项目 |
科研处/庞永俊 |
2.项目申报指标分配:
本次“揭榜”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每个部门限报1项(从发布的2个项目中只能选择其中1项申报)。
三、申报条件
序号 |
项目清单 |
申报条件 |
1 |
科研工作量考核计算系统研究开发项目 |
1. 项目主持人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 须拥有相关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 3. 须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 4. 须免费提供售后服务至少3年; 5. 具体要求请与科研处项目负责人咨询。 |
2 |
科研成果及其转化信息共享平台研究开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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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已申报、立项或结项验收的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主持人以及校基金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2.已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者,或有超期未结项的在研项目者,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
四、结项条件
序号 |
项目清单 |
结项条件 |
1 |
科研工作量考核计算 系统研究开发项目 |
1.须具备完成工作必须的功能模块,并满足使用要求; 2.通过专家组验收; 3.经实际工作检验无数据错误或其他问题。 |
2 |
科研成果及其转化信息共享平台研究开发项目 |
五、项目申报须知
1.二级学院(系、部、处)指定项目主持人,并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揭榜”项目申报书》(附件),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初审推荐,并向科研处报送初审推荐材料。
2.项目申报时间:2023年5月8日8:00-5月10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送材料及要求:部门初审推荐材料(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揭榜”项目申报书》一式伍份及电子版。
4.材料提交方式:科研处邮箱:kyckyk@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贾慧慧 张鑫 0313-4187671
六、项目评审
1.科研处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制定评审方案、组织评审专家组、完成项目评审并确定拟推荐立项项目名单。
2.评审预定时间:2023年5月10日下午。
科研产业处
2023年5月8日